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