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