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