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 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 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 怒,告庆封 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 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