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 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 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 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 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得厉 王时地,参分 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