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