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