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 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