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