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