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