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