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