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 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