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