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 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 穷之;自勇 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 ;自多其力,则毋以 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 忠无所拂悟 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 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 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 是非以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