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