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