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