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 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 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 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 大忠无所拂悟, 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 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 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 日弥久,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 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 ,直指是非以 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