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