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