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