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 子无咎与其弟 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 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 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 宦者御,见庆封。 庆封曰:“请 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 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 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