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