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