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 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