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