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 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 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 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 听,曰:“崔,宗邑, 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 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 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