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 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 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 ,更为太子取他女 。宣公得齐女 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 恶太子伋。宣公 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 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 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 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 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 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 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 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