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 河内守时,许负相之,曰:“君 後三岁而侯。侯八岁为 将相,持国秉, 贵重矣,於人臣无两。其後九岁而君饿死。”亚夫笑曰:“臣 之兄已代父侯矣,有如 卒,子当代,亚夫何说侯乎?然既已贵如负 言,又何说饿死?指 示我。”许负指其口曰: “有从理入口,此饿死法也。”居三岁,其兄绛侯胜之有罪,孝 文帝择绛侯子贤者,皆推亚夫,乃封亚夫 为条侯,续绛侯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