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