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