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