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