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