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