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