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