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