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