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