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 司连坐。不告奸者 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 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 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 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 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