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