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