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