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