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