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