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